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豐城市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3年7月5日
(此件主動公開)
豐城市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五河”干流禁捕退捕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23〕10號)文件要求和中央、省禁捕退捕相關會議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重要指示精神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落實長江“十年禁漁”決策部署,在我市贛江、撫河干流水域實施有針對性的禁捕退捕政策,探索生態捕撈機制,建立生態漁業發展模式,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兜牢民生。尊重事實和歷史,對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建檔立卡,自覺接受公眾監督,確保整個過程公開透明。積極穩妥引導退捕漁民轉崗就業創業,有效保障漁民基本生計,確保漁民退得出、穩得住、能致富。
(二)堅持屬地負責、有序推進。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鄉鎮(街道)具體負責實施漁民的禁捕退捕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及協助工作。
(三)堅持因地制宜、精準施策。各有關鄉鎮(街道)要根據總任務和要求,按照精準認定、突出重點、分類施策的理念,認真制定本轄區具體工作方案,充分調動鄉村基層組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壓實基層組織的工作責任,暢通問題解決渠道,確保禁捕退捕政策落實落地。
三、禁捕范圍和時間
(一)范圍:按贛府廳字〔2013〕號文件規定,我市禁捕范圍為贛江、撫河干流水域。
(二)時間:以省農業農村廳發布“五河”干流禁捕通告規定時間為準。
四、目標任務
2023年三季度開始在我市贛江、撫河干流水域實施禁捕退捕,按照“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強基礎、頂得住,十年練內功、穩得住”的工作要求和“漁民全退、科學監測、生態利用”的工作思路,結合全市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生態文明建設,扎實做好生態修復、環境保護綠色發展等工作。
五、實施步驟
(一)宣傳發動、營造氛圍
積極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充分利用電視、報刊、網絡、手機等媒體和宣傳渠道,采取專題新聞報道、出動宣傳車、召開漁民動員會等形式,廣泛宣傳保護水生生物和漁業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和全面實施禁捕退捕的重大意義,做好政策解釋,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二)入戶摸底、調查核實
深入漁村調查摸底,逐戶核查船主及同船勞力的戶籍、漁船網具、社會保障等情況,確定禁捕退捕和轉產對象,分戶登記造冊,做到不錯登、漏登,嚴禁虛報造假。鄉、村、組分別實施三輪核查公示,每次公示時間不少于五天并拍照存檔,確保調查情況客觀真實。
(三)簽訂協議、依法禁捕
在全面調查核實的基礎上,由有關鄉鎮(街道)和市級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組織核收漁船、漁網和輔助工具,集中統一進行拆解,確保漁船網具不再流出;按照補償內容和補償標準,與禁捕退捕人員和轉產對象核實補償金額、由鄉鎮(街道)組織簽訂禁捕退捕協議,按規定予以補償。資金經鄉鎮(街道)、業務主管部門核定后,由市財政劃撥給鄉鎮(街道),再由鄉鎮(街道)通過一卡通發放給禁捕退捕對象。
(四)巡查檢查、鞏固成果
禁捕退捕工作全面完成后,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等部門要加大我市重點水域巡查執法力度,對禁捕退捕后仍然從事生產性捕撈作業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自禁捕之日起,農業農村和公安部門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嚴厲查處各類違法捕撈行為。
六、主要措施
(一)摸清漁民底數。通過三榜三示、逐級確認的程序嚴格認定退捕漁民,即通過填表登記造冊、村組評議公示、鄉鎮確認公示、縣級聯審公示4個環節為退捕漁民建檔立卡。全面摸清轄區內捕撈漁民作業類型、漁船網具、土地資料、就業意愿、培訓需求等基本情況。根據捕撈證書、捕撈習慣、土地資料、戶籍信息等精準確定退捕漁民身份,實行鎖定管理。(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二)注銷捕撈證和回收拆解船網等工具。借鑒其他已退捕縣(市)做法,做好捕撈許可證回收和注銷工作。依據《江西省“五河”干流退捕船網工具回收處置指導意見》對禁捕退捕水域的捕撈漁船、合法網具、動力機械進行合理回收補償和處置,做到全過程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確保船網回收工作期間的漁村社會穩定。(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配合,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三)發布禁捕通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我市所轄的贛江、撫河屬“五河”范圍,禁捕時間以省農業農村廳發布“五河”干流禁捕通告規定時間為準。(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
(四)兜牢民生保障。積極做好退捕漁民的社會保障,兜牢民生底線。將符合條件的退捕漁民納入相應的社會保險范圍,引導其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做好退捕漁民基本生活保障、子女教育、醫療保障、危房改造等工作。(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醫保局、市衛健委、市住建局、市教體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五)加強就業服務。積極幫助退捕漁民實現轉崗就業,對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勞動能力的漁民,在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的,按照常住地原則,全面納入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切實加強創業指導、培訓和跟蹤服務,并按規定落實就業培訓、惠農信貸、稅費減免、貸款貼息、創業擔保貸款等政策。對轉崗就業難度大的大齡、傷殘等困難漁民,符合條件的,及時按規定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納入就業援助體系。(市人社局負責,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六)做強集體經濟。以專業捕撈漁村為重點,精準制定產業扶助政策。通過部門協作、對口支援、定點幫扶等舉措,完善道路、電網、供水、通信、環保等基礎設施,改善生產生活環境。發揮漁村特有的自然資源及漁民自身特長等優勢,發展交通運輸或其他種養殖產業等,壯大漁村集體經濟和特色產業。(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交通運輸局等配合,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七)開展資源監測。啟動贛江干流水生生物資源與環境本底調查行動,建立流域性水生生物資源調查監測體系,開展全面禁捕后的生態和資源變化狀況系統評估。并將評估結果納入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內容。加強與禁捕效果相關的生態環境大數據集成分析和綜合應用,按期發布相關分析報告。(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配合,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八)實施生態利用。市政府可根據大水面管理權限,在水生生物資源監測基礎上,經專家專題論證后,按照專項(特許)捕撈要求,有序開展組織化增殖漁業捕撈、特定資源利用捕撈和休閑漁業活動。通過市場化運作、品牌化經營,做大做強綠色漁業品牌,充分利用好資源,帶動退捕漁民增收致富。(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等配合,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九)強化執法監管。完善禁捕水域聯防聯控聯治機制,健全多部門、跨區域聯合執法、聯合辦案、異地協查機制,聚焦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人員,加大執法查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堅決做到令行禁止。推行禁捕水域網格化管理,健全有獎舉報制度,強化和規范禁捕水域垂釣管理,嚴厲打擊生產性垂釣作業等行為。(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等配合,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十)實施全鏈條打擊。加強全流程、全環節、全鏈條溯源監管,依法嚴厲打擊收購、運輸、加工、銷售、利用非法漁獲物等行為聚焦生產廠家、電商平臺、漁具銷售店鋪等市場主體,依法嚴厲打擊制造和銷售禁用漁具以及發布相關非法信息等違法行為。集中治理整頓涉漁無證船舶和大馬力快艇,對其依法進行沒收、處置對以“野生魚”等為噱頭的宣傳營銷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部門和各有關鄉鎮(街道)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指導、協調、督促、推進我市的禁捕退捕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張書基 市委副書記、市長
常務副組長:聶 勉 市委常委、市政府黨組成員
副 組 長:魯 毅 市政府副市長
羅劍峰 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成 員:李方光 市政府辦主任
吳洪國 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劉擁軍 市財政局局長
蔡 林 市人社局局長
鄢立民 市教體局局長
鄢麗嬌 市發改委主任
丁建華 市民政局局長
黃文平 市審計局局長
游國龍 市住建局局長
蔡江波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賴國榮 市水利局局長
熊良榮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黃 歡 市文廣新旅局局長
何海平 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周 權 市林業局局長
鄔海明 市鄉村振興局局長
陳 懿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蔡 凱 市自然資源局局長
游曉雨 市行政審批局局長
蘭 國 市委信訪局局長
楊天友 豐城水路執法大隊隊長
聶俊峰 市融媒體中心主任
孔祥琴 河洲街道黨委書記
羅國良 同田鄉黨委書記
熊軍輝 劍南街道黨委書記
熊華勝 小港鎮黨委書記
曾 斌 拖船鎮黨委書記
葛紅鋒 泉港鎮黨委書記
鄔曉發 尚莊街道黨委書記
范禮賓 劍光街道黨委書記
孫 黎 龍津洲街道黨委書記
吳智峰 曲江鎮黨委書記
李文誠 袁渡鎮黨委書記
曾國新 市財政局副局長
陳耀斌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森林分局局長
熊 威 市就業創業服務中心主任
周國強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蔡 良 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三個專門工作組,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局,吳洪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周國強、蔡良、曾國新、陳耀斌、熊威任副主任。抽調市農業農村局2人、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安局、河洲街道、同田鄉各1人組建禁捕退捕工作專班。三個專門工作組如下:
1.綜合組
組 長:魯 毅 市政府副市長
副組長:吳洪國 市農業農村局長
成 員:周國強、蔡良、孫國清、羅金華
負責組織協調、日常督促調度、政策宣傳指導、退捕漁民船網回收拆解處置以及績效考評等工作。
2.資金及社保保障組
組 長:聶 勉 市委常委
副組長:劉擁軍 市財政局局長
蔡 林 市人社局局長
成 員:曾國新、熊新民、熊威
負責統籌安排財政資金并及時撥付,嚴格規范資金使用監管,實施好相關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落實好社會保障領域各項政策等工作。
3.綜治維穩組
組 長:羅劍峰 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
副組長:蘭 國 市委信訪局局長
陳耀斌 公安局黨委委員、森林分局局長
成 員:白志剛、喻佳美、蔡良、熊小群
負責協助做好漁民轉產轉業過程中維穩工作、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嚴厲打擊暴力對抗退捕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科學制訂退捕漁民群體上訪應急處置預案等工作。
有關鄉鎮(街道)要站在講政治、講大局高度,充分認識禁捕退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明確責任任務,制定工作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排查各類反映的問題,制訂問題清單和解決辦法,按照規定明確節點完成好全面禁捕退捕任務。(市政府辦牽頭,有關單位配合,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落實)
(二)落實支持政策。我市將統籌安排禁捕資金,加大退捕漁民船網回收、生活補助、社會保障、禁捕管理、執法監管等與禁捕退捕直接相關工作的經費支持力度。退捕漁民的養老保障和就業服務參照省重點水域退捕漁民養老保障和就業指導意見執行和落實。(市農業農村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三)強化能力建設。配置合理的漁政執法力量,保障“十年禁漁”順利實施。加強執法裝備建設,統籌調配執法碼頭、執法車船(艇)、扣船場所、無人機、雷達光電視頻監控等執法裝備設施,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服務于禁捕水域執法監管。(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四)營造輿論氛圍。加強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積極開展政策宣講,大力宣傳禁捕退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的重要意義,總結推廣一批好典型、好經驗,提高廣大群眾生態文明意識,營造全社會關心關注、積極參與禁捕退捕的良好氛圍。嚴密防范禁捕退捕可能引發的輿情風險,健全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預案,強化群體性事件輿情導控。(市委網信辦、市農業農村局、市公安局、市融媒體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
(五)嚴格績效考核。市政府將禁捕退捕工作作為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約束性任務,納入各鄉鎮(街道)年度鄉村振興和河長制等目標任務考核體系。加大激勵和督促檢查問責力度,對工作力度大、完成任務好、實施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進行表揚;對工作不實、維穩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甚至弄虛作假的,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按職責分工負責,相關鄉鎮〔街道〕負責落實)